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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制与秦制PDF,TXT迅雷下载,磁力链接,网盘下载

分类:文艺 发布时间: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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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什么关注制度?
制度是人类在一定的文化生态环境中自创的相对稳定、用以实行的规则、法令、礼俗和认知结构,通过传统性、强制性(渐趋自觉)势能,规范社会运作与走向,导致“路径依赖”。制度的长短优劣及其改善之道,应当受到历史的、批判性的特别关注。
(2)周制、秦制的特殊性
中国社会制度史历程繁复错综,原始氏族社会约定俗成的习惯法且不深议,自跨入文明门槛,确立权位世袭的王朝政制以后,三千多年的社会制度,略分周制与秦制两大系统。
宗法封建制行“王道”,成形于西周,变态于东周,传世三千年;君主集权制酝酿于春秋战国的列国之间,定格于秦代,行“霸道”,辅以“王道”,传世两千余年。
故中国制度史似可作这样的纵向分类:“中国传统社会”前期行周制,天子与贵族分权,又在一定程度上受国人制衡,是一种间接的、相对柔性的君治制度。“中国传统社会”后期行秦制(汉以降兼采周制),天理、贵戚、官僚、乡治虽约束王权,但臣民终究归附于皇帝威权之下。秦汉及以后列朝实现“王权支配社会”(中有跌宕起伏),至明清方全方位达到直接的、刚性的皇权专制。
秦汉以降,由皇帝直辖的科层制官僚系统取代分权贵族政治,日趋刚性化的皇权掌控社会,但柔性君权的周制并未消弭,或隐或显地在朝廷乃至社会基层(村社)延绵推衍。两汉以至明清,秦制呈显性,周制呈隐性,而在观念领域则阳儒阴法,周秦二制彼此颉颃又相互为用,综合为一种“霸王道杂之”“儒表法里”的汉制,铸造了前近代中国的社会形态。
(3)中国制度演变的两次战略性变革
第一次大更革(周制演为秦制)发生于周秦之际,在生产力进步(牛耕、铁制农具使用)、生产关系演化(土地可以买卖的地主经济取代土地占有是政治特权的领主经济)推动下,世袭贵族式微,军功新贵、参政士子崛起;“天子与贵族分权”的宗法封建制,演为“帝王通过朝廷命官统辖庶众”“天子与士大夫共天下”的君主集权制。
秦汉以降两千多年,政治经济制度层面,秦制为显、周制为隐;观念文化层面情形似乎相反,“从周”的儒家为显,“从秦”的法家为隐。周秦两制彼此博弈,互动互渗,共构以地主经济、王权政制为内核的中古—近古社会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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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为冯天瑜先生遗作,综合了冯先生对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传统制度和历史研究的心得。本书题作“周制与秦制”,并不是狭义上“周代的制度”“秦代的制度”,而是指自周代至晚清,历时三千年的周制文化、历时两千年的秦制文化,虽有多种变态、解构,但一直没有缺位于波澜起伏的中国制度历程。在中国制度文化进程中,“周制—秦制”是中国制度文化的一对基本范畴,切近历史枢要。关于选择周制或是秦制,历代朝廷和士大夫都曾争论不休,在秦初、汉初、唐代、明清之际,论战尤其激烈。几千年来的政制实践中,呈现出二制起伏的现象,周制与秦制不断转变,代有轮替。不过,历代帝王术的基旨中,则是霸、王道杂用,儒表法里,阳儒阴法。该书对周制和秦制这两大制度文化遗产的优劣做了简要评述,主张摒弃周制和秦制的负面内容,鉴取其优秀可取之处,同时吸收外来制度文化的可取之处,为中国现代文化建设服务。本书对中国传统制度文化的梳理,对我们今天继承和发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实践“两个结合”指导下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建设大有裨益。

作者简介

冯天瑜,湖北红安人,武汉大学资深教授、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中国史学会会长、湖北省地方志副总纂、“荆楚文库”总编(之一)、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和台湾研究所所长。主要从事中国文化史、明清思想史、地域文化史研究,创建了新时期中国文化史的研究范式和叙述框架,是半个世纪以来中国文化史学科的主要领军人物之一,其中国文化生态论、中国文化特质论、元典精神论、新民本论、历史文化语义学等学说影响深远。独著和合著有《明清文化史散论》《张之洞评传》《中华元典精神》《“千岁丸”上海行》《新语探源》《中国文化生成史》《“封建”考论》《中华文化史》《中国古文化的奥秘》《解构专制》《晚清经世实学》《辛亥武昌首义史》等,结集为《冯天瑜文存》20卷。

目  录
自 序

导 言
一、“制度”界说
二、制度的结构性功能:“制度决定论”并不可取
三、中国史学的制度考释传统
四、制度生成机制比较(甲):中与西
五、制度生成机制比较(乙):中与日
六、以“社会形态说”观照制度史

第一章 周制来路
一、古制分期
二、“天下为公”的“大同”
三、酋邦制与“尧舜禹”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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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试读
自汉代迄于今,流行一种判断:两千年来中国制度一直传袭秦制,所谓“百代皆行秦政法”。此说自有道理,也大体符合历史实际,但详考之下,此说又并不尽然,颇有值得修订、完善的空间。而这种修订与完善,有益于准确把握中国制度史的沿革。
反秦战争及随后的楚汉之争,胜利者刘邦在武人集团拥戴下建立汉朝,大体沿袭秦制,又借助周制的封建要素对秦的郡县制加以调整,形成郡国并行制。“接秦之弊”的汉初,采纳黄老无为学说,“伐乱禁暴”的黄老之书风行朝野,朝廷用此,意在“(省)苛事,节赋敛,毋夺民时”,让社会休养生息,达成“治之安”。汉中叶又“复古更化”,形成“霸王道杂之”的“汉家规矩”。故汉制并非秦制原版翻造,而是以秦制为基干,由周秦二制综会而成的改良版,如此汉制,成为此后两千年王朝制度的主流。
刘汉初立,即以《秦律》为范本,“约法省禁”,订定《汉律》九章,实行三公九卿制,健全军制,集中财权,此皆效法秦制,所谓“秦兼天下,建皇帝之号,立百官之职。汉因循而不革,明简易,随时宜也”。如明清之际顾炎武所言:“汉兴以来,承用秦法以至今日者多矣。”此即所谓“汉承秦制”,诚哉斯言!然如前述,汉代对秦制并没有全单照收,而是有所选择并加修正,去秦政之暴,又对秦的郡县制与周的封建制试作综会。故单以秦制框定汉制,失之偏颇。
何晓明引述《剑桥中国秦汉史》,指出汉代政体“一直保持到了19世纪之末”。汉以下清朝多从汉制,《晋书》称:“孙吴、刘蜀,多依汉制,虽复临时命氏,而无忝旧章。”美籍日裔政治学者弗郎西斯·福山赞赏“伟大的汉朝制度”:“汉朝时期涌现出的中央政府,在秦朝的独裁集权与周朝的亲戚制度之间,取得了更好的平衡。它日愈合理化和建制化,一步步解决家族统治的地方势力。……根据马克斯·韦伯的经典定义,现代官僚机构的特征包括:因功能而分的官职需要有明确的专长、在界定清晰的等级制度中设立各种官职、官员不得有独立的政治基础、官员必须遵守等级制度中的严格纪律、薪俸官职只是谋生的职业。”而对照上述要求,“西汉的中国政府几乎符合现代官僚机构的全部特征”。但需要指出的是,现代官僚机构在宪政系统中方能发挥现代性功能,而秦制改良版汉制的官僚机构是君主专制的派生物,不可能发挥现代性功能。
如果说福山将汉制作现代化诠释,是一种非历史主义的解说,并不可取,但称汉朝的中央政府“在秦朝的独裁集权与周朝的亲戚制度之间,取得了更好的平衡”,则是恰当的评说。这种平衡周秦的汉制对以后诸朝有深广影响。在政治管理方面,汉代的郡国并行制、刺史制、察举制、编户齐民制皆传世久远;经济方面,汉代的平粜法、盐铁专营、货币制长期为列朝采用;文化方面的独尊儒术又兼采诸学,更为两千年所实行。汉代的“霸王道杂之”“重本抑末”成为以“大一统”为目标的列朝通行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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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周制与 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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