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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文化体制改革中转制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优惠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文化体制改革中转制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优惠
2016-08-25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34号)《税务总局 中共中央宣传部 关于转制文化企业名单及认定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0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宣部 关于公布学习出版社等中央所属转制文化企业名单的通知》(财税〔2010〕29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注:该文附件已作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闽国税发〔2009〕1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14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文化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8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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