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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出质变更登记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分类:福州办事攻略 发布时间:2016-08-25
事项名称股权出质变更登记
办理单位
事项编码FZ01GS-QR-0004
事项类别行政确认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
办理程序1、受理: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注册官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做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的发《缺件通知单》,材料齐全的发《受理通知单》; 2、初审、审核:注册官当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核,签署审核意见; 3、制证:注册官当场打印《股权出质变更登记通知书》; 4、办结:注册官当场发放《股权出质变更登记通知书》。
办理条件
需提交材料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 2、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属于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属于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收费标准及依据无收费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机构(科室)企业注册登记处
办理地址福州市五四路358号福州市工商局服务大厅(省工商局办公楼一层)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2:30—4:30(冬) 3:00—5:00(夏)
联系电话0591-87760775
投诉电话0591-83354069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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