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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审核确认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分类:福州办事攻略 发布时间:2016-08-26
事项名称参保人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审核确认
办理单位福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
事项编码FZ01RS-JF-004-7
事项类别行政给付
许可依据1、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病残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劳社函〔2007〕318号) 2、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原国有企业职工解除关系后办理因病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批复》(闽人社文〔2014〕191号)
办理程序受理(初审):窗口受理人当场审查提交材料是否齐全,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出具初审意见,报复核 核准(审批):审批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受理决定
办理条件原国有企业、原集体所有制企业、原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在原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累计工作年限满十年,缴费年限满15年,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并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申请办理病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