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

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分类:福州办事攻略 发布时间:2016-08-25
事项名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
办理单位
事项编码FZ01GS-XK-0008
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许可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办理程序1、受理: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注册官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做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 2、办结:材料不齐全的发《缺件通知单》,材料齐全的当场核准,发《营业执照》。
办理条件
需提交材料1. 成立清算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申请书》;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解散决议,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或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清算组刊登公告的报纸或其复印件(依法免除公告义务的不提交)、清算组全体成员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清算组成员和负责人产生的文件及名单。 2.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申请书》、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依法做出的解散决议、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做出的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有分支机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注销登记证明。 4.提交文件、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 5.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 6.以上需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或清算组成员签署的,成员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自然人以外的设立人加盖公章。
收费标准及依据无收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三条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机构(科室)辖区工商所
办理地址各辖区工商所办公地址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2:30—4:30(冬) 3:00—5:00(夏)
联系电话0591-83354069
投诉电话0591-83354069
备注

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