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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分类:福州办事攻略 发布时间:2016-08-25
事项名称内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办理单位
事项编码FZ01GS-XK-0001
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办理程序1、受理: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注册官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做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 2、办结/上报:材料不齐全的发《缺件通知单》,材料齐全的当场核准,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若冠省名,当场上报福建省工商局审批。
办理条件
需提交材料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4、特殊的申请名称,名称登记机关可以要求投资人提交相关的说明或者证明材料。
收费标准及依据无收费
办理时限冠市名,即办;冠省名,即转。
办理机构(科室)企业注册登记处
办理地址福州市五四路358号福州市工商局服务大厅(省工商局办公楼一层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2:30—4:30(冬) 3:00—5:00(夏)
联系电话0591-87760775
投诉电话0591-83354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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