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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农业旅游示范点评定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分类:福州办事攻略 发布时间:2016-08-25
事项名称工农业旅游示范点评定
办理单位福州市旅游局
事项编码
事项类别其他依法实施的行政权力
许可依据《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工业旅游示范点检查标准(试行)》
办理程序1、由工农业旅游点向所在的县(市、区)旅游局提出申请,经县(市、区)旅游局审核同意后报市旅游局; 2、市旅游局在收到县(市、区)旅游局推荐文件和《工农业旅游示范点评定报告》后,组织安排检查员进行实地检查; 3、检查员实地检查后,对不符合检查标准的工农业旅游点提出整改意见;对符合检查标准的工农业旅游点,出具评审报告并上报省旅游局评审。
办理条件正式开业,从事旅游经营业务半年以上的工农业旅游点,均可申请参加质量等级评定。
需提交材料《工农业旅游示范点评定报告》、县(市)区旅游局的推荐文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
办理时限自收到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申请报告和材料后,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安排检查员进行实地检查;自实地检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对不符合检查标准的工农业旅游点提出整改意见;对符合检查标准的工农业旅游点,出具评审报告并上报省旅游局评审。
办理机构(科室)福州市旅游局市场开发处
办理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座4层,公交站点:东部办公区站,公交线路:2路、103路、163路。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夏时制: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非夏时制: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联系电话0591-83827571
投诉电话0591-83827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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