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如何办理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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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 福州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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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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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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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依据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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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1. 打开《福建省易制毒化学品监管系统》:http://fj.yzdchina.com 2. 输入账号、密码并确认电子身份认证锁已插入电脑USB接口。 3. 在系统界面左侧功能菜单中依次点击: “许可办理”-“运输许可”-“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明申请”,进入后点击右上方“添加”按钮。 4. 仔细填写申请内容,确认无误后提交给公安机关,由企业所在地的公安人员进行严格审核。 5. 审核通过后,可自行打印出来使用。具体操作为: “许可办理”-“运输备案”-“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证明申请”-“审批结束”,打开购买证后点击右上方“打印证件”按钮。 6. 企业持运输证办理合法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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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企业办理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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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材料 | 运输单位:营业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承诺书、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明、道路运输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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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 企业初次注册入网时如已缴纳过电子身份认证锁费用及年费的,在费用到期日之前无须再缴纳费用。《福建省易制毒化学品网上管理系统收费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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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1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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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科室) | 企业所在地的区县级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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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 | http://fj.yzdchina.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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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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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91-83570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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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0591-83570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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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运输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运输前向运出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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