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举办全市性体育竞赛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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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 福州市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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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FZ01TY-XK-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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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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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依据 | 《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号2000年3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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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1、受理(初审):申请者提交必备材料。经办人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齐全的发《缺件通知单》,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承诺单》;由经办人员1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2、核准(审批):审批人员在一个工作日内对实质内容进行审查,作出核准决定; 3、办结:由工作人员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理许可文件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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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1、须在比赛前一个月报批; 2、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拥有与竞赛规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以及专业技术人员; 4、拥有竞赛规程、竞赛组织实施方案、安全保证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符合规定要求; 5、具备与竞赛规模相适应的场地、设施、器材和必要的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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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材料 | 1、举办单位基本情况(组织机构代码证);2、举办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3、竞赛规程,包括竞赛项目、竞赛时间和地点、参加单位和参加办法、竞赛办法和竞赛规则及奖励办法等;4、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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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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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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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科室) | 福州市体育局竞训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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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路59号三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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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常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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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87502600、87502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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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87502600、87502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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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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