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监管场所远程视频会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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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 福州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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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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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 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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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强制戒毒所管理办法收容教育所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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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1、网上填写申请表提出会见申请 2、各监所进行审核审批 3、网上答复审批结果。允许会见的约定会见时间 4、进行远程视频会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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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被会见人范围及条件: 1、看守所:在押的留所服刑罪犯,但其中日常表现差、不服管教、违反看守所管理规定、本人拒绝会见的和监管场所认为不宜会见的,不安排视频会见。 2、拘留所:在押的被拘留人员,但其中被列为严管的、违反拘留所管理规定、本人拒绝会见的和监管场所认为不宜会见的,不安排视频会见。司法拘留人员需经原办案单位同意方可安排视频会见。 3、强制隔离戒毒所:在押的戒毒人员,但其中涉嫌刑事犯罪拟转刑事拘留、逮捕的,入所一周内尚在药物脱毒治疗的、情绪不稳定的、因违反戒毒所规被严管的、本人拒绝会见的和监管场所认为不宜会见的,不安排视频会见。 4、收容教育所:在押的收教学员,但其中因违反收教所管理规定被严管或本人拒绝会见的和监管场所认为不宜会见的,不安排视频会见。 会见申请人范围及条件: 1、视频会见申请人可为被监管人员和被监管人员家属。家属申请会见的范围应当符合相关监管场所的规定,其中看守所为留所服刑罪犯的直系亲属;拘留所为被拘留人员的直系亲属及单位负责人;强制戒毒所为戒毒人员的直系亲属、监护人及单位负责人;收容教育所为被收教学员的直系亲属及单位负责人。 2、会见人有下列原因之一的,可以申请视频会见: 1)因路途遥远、经济困难等原因无法到监管场所现场会见的。 2)因病、年老体弱、伤残人等行动不便的。 3)家庭发生变故、灾害或有特殊情况急需会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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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材料 | 个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及与被监管人员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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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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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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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科室) | 福州市已建成开通远程视频会见系统的监管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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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 | 网上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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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夏季3:0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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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91-83402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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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0591-87578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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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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