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医师执业注册(首次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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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 福州市卫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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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FZ01WS-XK-0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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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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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2、《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卫生部第5号令)
3、《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卫医发[2001]1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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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1、 受理:申请人到办证大厅提交申请材料。经办人当场审查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齐全的发《缺件通知单》,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承诺单》,并转交审核人进行审核;
2、 审核:处长在9个工作日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核;
3、 审批:分管局长在1个工作日内审批;
4、 制证办结:根据分管局长审批意见准予许可的2个工作日内予以制证办结;不准予许可,发出不予许可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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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获得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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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材料 |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份;
2、《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3至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6、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8、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背面注明单位、姓名)。
注:
(1)所有提交材料一律使用A4(210×297mm)
(2)复印件应真实、清晰可辩,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并同时提供原件以便核对。
(3)若提交材料的人员非本人人,则必须提交授权的委托书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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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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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12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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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科室) | 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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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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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时制: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非夏时制: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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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8362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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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88521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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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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