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医师多点执业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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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 福州市卫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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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FZ01WS-XK-00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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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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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卫医[2012]1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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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1、 受理:申请人到办证大厅提交申请材料。经办人当场审查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齐全的发《缺件通知单》,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承诺单》,并转交审核人进行审核;
2、 审核审批:审批处在7个工作日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核审批;
3、制证办结:根据分管局长审批意见准予许可的2个工作日内予以制证办结;不准予许可,发出不予许可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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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获得临床、中医、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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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材料 | 医师多点执业注册应提交材料及要求:
1、《福建省医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近二年第一执业地点医师定期考核合格证明
5、申请人与拟聘用多点执业的医疗机构签订的聘用协议(协议应含以下内容:多点执业的医师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多点执业的医师在第二或第三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的聘用期限;多点执业的医师在第二或第三执业地点医疗机构执业过程中,发生医疗责任事故或民事纠纷时医师和医疗机构承担的责任。)
6、拟聘用多点执业的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注:(1)复印件应真实、清晰可辩,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并同时提供原件以便核对。
(2)若提交材料的人员非本人,则必须提交授权的委托书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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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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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12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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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科室) | 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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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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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时制: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非夏时制: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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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8362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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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88521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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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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