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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地区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分类:福州办事攻略 发布时间:2016-08-25
事项名称港澳地区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
办理单位福州市卫生局
事项编码FZ01WS-XK-0001-07
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许可依据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在内短期执业管理暂行规定
办理程序1、 受理:申请人到办证大厅提交申请材料。经办人当场审查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齐全的发《缺件通知单》,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承诺单》,并转交审核人进行审核; 2、 审核:处长在4个工作日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核; 3、 审批:分管局长在1个工作日内审批; 4、 制证办结:根据分管局长审批意见准予许可的2个工作日内予以制证办结;不准予许可,发出不予许可通知书。
办理条件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疗专业技术人员
需提交材料1、港澳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内地短期执业注册申请表 2、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明材料 3、近6个月内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4、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执照或者执业资格证明 5、近6个月内的体检健康证明 6、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7、拟聘用医疗机构与专业技术人员签订的协议书 8、拟聘用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9、该类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在港澳执业范围和执业规则说明 10、拟聘用港澳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提交的执业承诺书 11、上款4、5、6、9项规定的材料必须经过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公证机关的公证 注:(1)复印件应真实、清晰可辩,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并同时提供原件以便核对。 (2)若提交材料的人员非本人,则必须提交授权的委托书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科室)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
办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时制: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非夏时制: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联系电话83622007
投诉电话88521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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