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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执业旧证换发新证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分类:福州办事攻略 发布时间:2016-08-25
事项名称护士执业旧证换发新证
办理单位福州市卫生局
事项编码FZ01WS-XK-0001-10
事项类别行政确认
许可依据《护士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办理护士执业注册有关事宜的通知》
办理程序1、 受理:申请人到办证大厅提交申请材料。经办人当场审查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齐全的发《缺件通知单》,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承诺单》,并转交审核人进行审核; 2、 审核:处长在9个工作日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核; 3、 审批:分管局长在1个工作日内审批; 4、 上报省卫生厅复审制证:送省卫生厅复审制证(挂起); 5、 取证办结:省厅制证完毕后,经办人在2个工作日内到省卫生厅取回证件并办结。
办理条件在《护士条例》施行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已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或者护理专业技术职称,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包括2008年5月份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护理(士)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护理专业技术职称者)。
需提交材料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3、申请人旧版《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原件,护理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首次发证)的人员还必须提交护理或助产专业最高学历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4、《护士注册健康检查表》(拟聘用单位所在地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原件;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申请人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白底彩色半身照一张(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姓名,附审核表右上角上); 7、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还应提交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考核合格的《临床护理培训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 8、申请执业注册的护士信息录入到《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后打印出的护士执业注册基本信息表; 9、申请人在申请旧证换新证的同时,也申请变更执业地点的,还应提交《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注:(1)复印件应真实、清晰可辩,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并同时提供原件以便核对。 (2)若提交材料的人员非本人,则必须提交授权的委托书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科室)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
办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时制: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非夏时制: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联系电话83622007
投诉电话88521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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