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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分类:福州办事攻略 发布时间:2016-08-25
事项名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
办理单位福州市卫生局
事项编码FZ01WS-XK-0002-04
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许可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福建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办理程序1、 受理:申请人到办证大厅提交申请材料。经办人当场审查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齐全的发《缺件通知单》,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承诺单》,并转交审核人进行审核; 2、 审核:处长在12个工作日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查,组织医疗机构评审专家组进行现场审核,需整改的发出整改通知; 3、 审批:分管局长在1个工作日内审批; 4、 制证办结:根据分管局长审批意见准予许可的2个工作日内予以制证办结;不准予许可,发出不予许可通知书。
办理条件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
需提交材料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副本 3、医疗机构卫生专业人员花名册(包括姓名、医师资格证号、执业证号、类别、执业范围、职称;护士执业证书号,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号及检验、药剂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号) 4、医疗机构设备清单 5、医疗机构评审合格书(未开展评审年度的暂不提供)卫生 6、医疗机构校验期内年度工作报告(内容应包括该校验期内的门诊量、住院量、日均门(急)诊人次、日均住院人次、门诊人均费用、住院人均费用等业务情况) 7、医疗机构继续医学教育执行情况工作报告 8、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注:(1)上述所有申报材料均须采用A4纸并加盖公章或法人代表私章。   (2)复印件应真实、清晰可辩,加盖公章或法人代表私章,并同时提供原件以便核对。 (3)若提交材料的人员非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本事项不收费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科室)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
办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时制: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非夏时制: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联系电话83622007
投诉电话88521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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