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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工作人员从业许可证遗失补办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分类:福州办事攻略 发布时间:2016-08-25
事项名称放射工作人员从业许可证遗失补办
办理单位福州市卫生局
事项编码FZ01WS-XK-0007-03
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许可依据1、《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条例》; 2、《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3、《福建省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 4、福建省卫生厅关于贯彻卫生部《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卫法监[2007]218号)。
办理程序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提出补证申请。
办理条件福州市卫生局发证的放射工作人员因证丢失或破损,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提出补证申请。
需提交材料1、福建省放射工作人员证申请表;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两寸免冠照片两张; 4、原证作废公告(公开媒体)。 注: (1)申请材料应使用A4规格纸张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表填写内容要完整,不能有缺项。 (2)复印件应真实、清晰可辩,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同时提供原件以便核对。 (3)提交材料必须由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科室)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
办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时制: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非夏时制: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联系电话83622007
投诉电话88521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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