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事项名称 |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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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 各县(市)、区国税局 |
事项编码 | 无 |
事项类别 | 服务类 |
许可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 |
办理程序 |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
办理条件 |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
需提交材料 | "(一)表格《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1份(二)资料 1.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核算办法 2.财务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使用计算机记账的纳税人)"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免费 |
办理时限 | 即办 |
办理机构(科室) | 各县(市)、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 |
办理地址 | 各县(市)、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
联系电话 | 12366 |
投诉电话 | 12366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