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查账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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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 各县、市、区国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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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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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 非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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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01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108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9]7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国税发〔2008〕11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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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01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108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9]7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国税发〔2008〕11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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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于查账征收企业)适用于能如实提供完整、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和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纳税人按年度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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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材料 | "(一)表格《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份)及其附列资料(二)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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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 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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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即时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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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科室) | 国税各办税服务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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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 | 国税各办税服务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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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夏时制: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非夏时制: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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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2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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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12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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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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