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准发票领购资格(普通发票)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事项名称 | 核准发票领购资格(普通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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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 各县、市、区国税局 |
事项编码 | 无 |
事项类别 | 服务类 |
许可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
办理程序 |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
办理条件 | 纳税人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的,应先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发放《发票领购簿》。凭《发票领购簿》核准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
需提交材料 | "(一)表格《发票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1份(申请增值税普通发票 2份)(二)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免费 |
办理时限 | 即办 |
办理机构(科室) | 各县(市)、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 |
办理地址 | 各县(市)、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
联系电话 | 12366 |
投诉电话 | 12366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