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票种及用票量的调整(普通发票)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事项名称 | 发票票种及用票量的调整(普通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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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 各县、市、区国税局 |
事项编码 | 无 |
事项类别 | 服务类 |
许可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
办理程序 |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
办理条件 | 纳税人因业务量变化等原因,对其使用的发票票种或数量提出调整申请,税务机关对其提出的申请进行受理审核、调查、审批,并根据审批结果进行发票票种或用票量的调整。 |
需提交材料 | "(一)表格《发票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1份(申请增值税普通发票,2份)(二)资料无"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免费 |
办理时限 | 即办 |
办理机构(科室) | 各县(市)、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 |
办理地址 | 各县(市)、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
联系电话 | 12366 |
投诉电话 | 12366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