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失业保险——企事业单位申领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手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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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 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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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FZ01LB-JF-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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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 行政给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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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依据 | 《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 闽劳社文[2006]40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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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1、受理:申请人到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的市就业中心失业保险缴费科3号-5号号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受理人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齐全的发《缺件告知单》,材料齐全的现场受理; 2、审核:经办人员现场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条件齐全的现场办结;参保单位提供材料齐全,经审核后,发给《福建省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手册》。参保单位应在人员增减变动时及时办理《福建省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凭证》增减手续。 办理条件 单位应当在依法成立起30日内,向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经地税部门批准后,及时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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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市属以上单位〔不含私营企业〕到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办理失业保险参保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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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材料 | 1、《福建省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手册申领表》; 2、《社会保险登记表》或《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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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 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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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现场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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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科室) | 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失业保险缴费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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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 | 福州市晋安区后浦路6号福州市劳动保障大厦二楼;公交站点:肿瘤医院站;公交路线:27、36、69、7、73、107、115、92、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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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每月1日-25日星期一至星期五,夏时制: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非夏时制: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夏时制每周一下午5:00—6:00,非夏时制每周一下午4:30—5:30,业务学习,不对外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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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91-87305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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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0591-87305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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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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