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福州市政府系统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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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 福州市公务员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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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FZ01RS-FX-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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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 其他依法实施的行政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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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2、《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7号)。 3、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招考公告、招考简章。 4、相应考录季(期)次的有关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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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1、受理:申请单位到市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和职位管理处提交申请材料,受理单位在3个工作日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齐的发缺件告知单,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 2、公示: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7天。 3、审批:公示期满后在7个工作日之内对受理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核,报领导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反馈给申请单位。若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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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行政机关招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收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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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材料 | (一)市直主管单位或各县(市、区)公务员局申请录用的报告一份; (二)毕业证书、身份证、各招考职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公务员录用审批表一式三份; (四)招录单位拟录用人员公示一份; (五)体检表原件; (六)由招录单位出具书面考核材料(A4公文纸、有两个考核人签名、单位公章)一份,在职人员还须提交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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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 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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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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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科室) | 市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和职位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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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 |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东部办公区3号楼8层,公交站点:东部办公区(石碑兜),公交线路:2路、103路、163路、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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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时制: 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 非夏时制: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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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91—833357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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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0591—87114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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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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