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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的核定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分类:福州办事攻略 发布时间:2016-08-25
事项名称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的核定
办理单位福州市公务员局
事项编码FZ01RS-FX-0001
事项类别非行政许可
许可依据1、《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3〕141号) 2、《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离)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人退发〔1990〕5号)
办理程序1、受理:所在单位主管局到福州市公务员局工资福利与退休处提交材料。经办人当场复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全的即行告知; 2、初审:经办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到单位了解情况; 3、审核:经办处室3个工作日内进行研究,并由局分管领导签批意见,提交局长; 4、审批:5个工作日内由局办公室安排局长办公会议研究; 5、办结:审批通过后由经办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批文的核发手续。
办理条件1、申请人须是本市所属事业单位的高级专家; 2、申请人须符合《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第一、第二条规定;《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离)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第三条规定。
需提交材料1、所在单位关于延长高级专家退休年龄的请示;(一式二份); 2、《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一式三份); 3、高级专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高级专家专业技术职务历年聘书(加盖公章); 5、高级专家个人申请报告; 6、高级专家项目成果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科室)市公务员局工资福利与退休处
办理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东部办公区3号楼7层,公交站点:东部办公区(石碑兜),公交线路:2路、103路、163路、307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 秋季: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591-83322082
投诉电话0591-87114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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