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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政策性搬迁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分类:福州办事攻略 发布时间:2016-08-25
事项名称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政策性搬迁
办理单位各县、市、区国税局
事项编码
事项类别非行政许可
许可依据"(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2012年第40号)(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11号) "
办理程序企业应当自搬迁开始年度,至次年5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包括迁出地和迁入地)报送政策性搬迁依据、搬迁规划等相关材料。逾期未报的,除特殊原因并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可外,按非政策性搬迁处理,不得执行本办法的规定。
办理条件企业在搬迁期间发生的搬迁收入和搬迁支出,可以暂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而在完成搬迁的年度,对搬迁收入和支出进行汇总清算。
需提交材料"(一)表格《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事项备案表》,3份(二)资料 1.政府搬迁文件或公告 2.搬迁重置总体规划 3.拆迁补偿协议 4.资产处置计划 5.其他与搬迁相关的事项 "
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机构(科室)国税各办税服务厅
办理地址国税各办税服务厅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夏时制: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非夏时制: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12366
投诉电话12366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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