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政府系统表彰先进工作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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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 福州市公务员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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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FZ01RS-QT-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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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 其他依法实施的行政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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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2、《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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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1、受理:申请人到市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培训处提交申请材料,受理人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齐当场告知,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 2、审核:对受理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报领导审批。 3、在2个工作日内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作出批准或不批准意见。 4、办结:接到批准意见后,当即通知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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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根据省公务员局及省级主管部门评先表彰文件办理评比表彰推荐的单位或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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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材料 | (一)《ХХ系统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或《ХХ系统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二)同级纪检监察、计生、综治部门审核意见;(三)市公务员局按照凭市委、市政府会议纪要审核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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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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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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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科室) | 市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培训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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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 |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东部办公区3号楼8层,公交站点:东部办公区(石碑兜),公交线路:2路、103路、163路、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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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时制: 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 非夏时制: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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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91—83336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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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0591—87114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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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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