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军转干部计划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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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 福州市公务员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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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FZ01RS-QT-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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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 其他依法实施的行政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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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依据 | 1、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印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发﹝2001﹞3号) 2、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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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1、省军转办下达接收安置计划; 2、市军转办按计划接收军转干部档案材料; 3、审查安置地条件和档案材料完整性; 4、编制市直单位接收安置计划; 5、市直竞争择岗安置; 6、发出工作分配通知书; 7、上报安置任务落实情况及人员数据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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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转业到福州市区安置的军转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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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材料 | 军官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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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 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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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按省军转处规定期限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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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科室) | 市公务员局军官转业安置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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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 |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东部办公区3号楼8层,公交站点:东部办公区(石碑兜),公交线路:2路、103路、163路、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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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星期一到星期五 夏时制: 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 非夏时制: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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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91-83336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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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0591-87114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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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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