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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退休异地安置福州落户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分类:福州办事攻略 发布时间:2016-08-25
事项名称干部退休异地安置福州落户
办理单位福州市公务员局
事项编码FZ01RS-FX-0010
事项类别其他依法实施的行政权力
许可依据1、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 2、《关于福建省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暂行规定》(闽政办〔1989〕30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的通知》(榕政〔1983〕综14号)
办理程序异地退休干部携带需提交的材料,到要求落户的区公务员局申请,经区公务员局核实,符合进榕安置条件的,填写《异地安置申请表》一式二份,报福州市公务员局工资福利与退(离)休处。
办理条件原籍福州市或子女等直系亲属在福州市工作(生活),且在福州有私人住宅。
需提交材料1、本人退休证(退休批复)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所在地县以上人事部门介绍信; 3、本人户口簿及复印件; 4、申请落户的福州市直系亲属户口簿及复印件(落户在福州直系亲属的需提供此材料); 5、本人要求落户的住房条件证据及复印件; 6、随迁配偶(子女)关系证明(随迁配偶是工人身份的不随迁); 7、经区公务员局审核盖章的《异地安置申请表》一式二份。
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科室)市公务员局工资福利与退休处
办理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东部办公区3号楼8层,公交站点:东部办公区(石碑兜),公交线路:2路、103路、163路、307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时制: 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 非夏时制: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591-83322082
投诉电话0591-87114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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