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部分高级以及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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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 福州市公务员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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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FZ01RS-FX-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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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 非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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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依据 | 1、人事部《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0〕4号) 2、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省人事局《印发〈福建省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经常化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闽职改字〔1993〕18号) 3、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省人事局《印发(福建省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织及评审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闽职改字〔1993〕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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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1、受理:各专业(系列)主管部门职改办到市公务员局专技处提交申请确认材料,当场审查报名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齐的发缺件告知单,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承诺单,转入初审; 2、初审:在5个工作日内,市公务员局专技处对申请确认材料进行初审受理,对符合条件的转入审查; 3、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申请确认材料经处务会研究审议后,报分管局长同意后行文下发; 4、作出决定:在5个工作日内,专技处对申请确认材料作出决定; 5、送达公布:市公务员局专技处对结果进行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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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经有评审权的评委会评审通过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并已通过7天的公示期,期间无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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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材料 | 1、各专业(系列)主管部门职改办评审结果报告; 2、《拟确认资格人员花名册》; 3、评委会主任签字的参评对象得票情况统计表; 4、评审结果公示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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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 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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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1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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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科室) | 市公务员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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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 |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东部办公区3号楼8层,公交站点:东部办公区(石碑兜),公交线路:2路、103路、163路、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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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时制: 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 非夏时制: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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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91-83351484、0591-833347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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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0591-87114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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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结果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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