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职业中介机构变更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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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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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FZ01LB-XK-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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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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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依据 | 《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社部令第28号)、《福建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闽人大常[1998]0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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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1.申请:申请人登录网址“http://sp.fuzhou.gov.cn/”,注册登录后,点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中介机构变更审批→在线申报,填写相关表格后提交。或直接到受理窗口提交相关材料;
2.收件初审:申请人到受理窗口提交材料后,由窗口人员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承诺单》;不齐全的,出具《缺件告知单》。
3.审查复核:审查人对受理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补正通知单》;符合要求的,提交下一环节办理;
4.现场勘查:现场勘查人员到现场勘查,不符合要求的,出具《整改通知书》;符合要求的,提交审批人审批;
5.审批办结:审批后,申请人到受理窗口领取文件(批文、证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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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机构合法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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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材料 | 1、《福州市职业中介机构变更申请表》;(原件)
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变更名称的提供工商局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变更经营场所的提供场所使用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机构法定代表人来申请的,应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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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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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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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科室) | 市人社局审批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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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市人社局窗口
公交站点:市行政服务中心 公交线路:22、121、166、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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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 夏时制: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非夏时制: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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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83826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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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873057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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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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