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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分类:福州办事攻略 发布时间:2016-08-25
事项名称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
办理单位各县、市、区国税局
事项编码
事项类别服务类
许可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
办理程序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办理条件纳税人应当在《外出经管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出经管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外出经管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手续。
需提交材料"(一)表格无。(二)资料《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机构(科室)各县(市)、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
办理地址各县(市)、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联系电话12366
投诉电话12366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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