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市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验证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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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 福州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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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FZ01JY-FXK-2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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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 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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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7号)《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2、《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 3、《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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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1、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教师正确填写《教师继续教育审验表》、《继续教育证书》、《继续教育证书验证花名册》(各一份),教师每学年都要接受继续教育培训,培训学时要72学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参加验证的教师提供接受继续教育的学时证明、《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等。 3、以校为单位分片集中进行审核验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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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适应于市属中小学(含职业学校、市管民办学校)、幼儿园、特教学校在职教师的继续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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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材料 | 1、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教师正确填写《教师继续教育审验表》、《继续教育证书》、《继续教育证书验证花名册》(各一份),教师每学年都要接受继续教育培训,培训学时要72学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参加验证的教师提供接受继续教育的学时证明、《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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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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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五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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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科室) | 福州市教育局人事处、福州市公务员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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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 |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2座92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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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每年11月至12月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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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91-83373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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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0591-83336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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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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