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中小学教师学历(学位)认定办事指南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事项名称 | 市属中小学教师学历(学位)认定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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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 福州市教育局人事处 |
事项编码 | FZ01JY-FXK-2103 |
事项类别 | 公共服务 |
许可依据 | 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等四单位《关于贯彻省〈关于加强干部在职参加学历教育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管理的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办理程序 | 1、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教师正确填写《干部学历(学位)更改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教师要提供更改学历(学位)的前后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网上查询结果(学历认证报告)。 |
办理条件 | 市属中小学(含职业学校、市管民办学校)、幼儿园、特教学校在职教师的学历(学位)提升 |
需提交材料 | 1、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教师正确填写《干部学历(学位)更改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教师要提供更改学历(学位)的前后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网上查询结果(学历认证报告)。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 |
办理时限 | 五个工作日 |
办理机构(科室) | 福州市教育局人事处 |
办理地址 |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 |
办理时间 | 每年10月至11月份 |
联系电话 | 0591-83373525 |
投诉电话 | 0591-83336611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