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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居民)用户开具水费、污水费及增值税发票业务办事指南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分类:福州办事攻略 发布时间:2016-08-25
事项名称单位(居民)用户开具水费、污水费及增值税发票业务办事指南
办理单位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事项编码
事项类别公共服务
许可依据《福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办理程序1.用户提出开票申请 2.营业窗口受理 3.开具发票 4.用户核对发票
办理条件1、提供开具发票的凭证齐全并且正确; 2、鼓楼抄表用户请前往营业所营业大厅办理; 3、台江抄表用户请前往营业所台江营业大厅办理。
需提交材料1、开具水费、污水费发票,用户需提供水费备款通知单,缴款凭证。 2、开具增值税发票,单位用户需提供水费备款通知单,缴款凭证。
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科室)1.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六一路营业厅 2.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杨桥路营业厅
办理地址1.福州市六一北路340号 2.福州市杨桥西路12号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8:00---12:00 下午(夏季)15:00---18:00 (其他)14:30---17:30
联系电话968933(24小时热线)
投诉电话968933(24小时热线)  87520214(工作时间)
备注如有需要开具数量较多发票的用户可打电话提前预约,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拥挤,为您和他人节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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