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高压业扩工程用电申请办事指南

高压业扩工程用电申请办事指南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分类:福州办事攻略 发布时间:2016-08-25
事项名称高压业扩工程用电申请办事指南
办理单位国网福州供电公司
事项编码FZ01DY-FW-0001
事项类别公共服务
许可依据1、《电力法》 2、《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3、《供电营业规则》 4、《10KV及以下电力用户业扩工程技术规范》(DB35/T1036-2010) 5、《供电监管办法》 6、《福建省电力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监管办法(试行)》(闽电监供电〔2010〕127号)
办理程序1、受理申请:客户递交申请材料,供电公司接收并查验客户用电申请资料,工作人员将与客户预约现场勘查时间。 2、现场勘测(确定供电方案、设计资料审查、中间检查、竣工检验):在受理客户用电申请后,供电公司将安排客户经理在下一个工作日或按照与客户约定的时间至现场查看供电条件,并在 15 个工作日(双电源客户 30 个工作日)内答复供电方案。根据国家规定,产权分界点以下部分由客户负责施工,产权分界点以上工程由供电企业负责。请客户自主选择产权范围内工程的设计单位(需具备相应资质)。设计完成后,请及时提交设计文件,供电公司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请客户自主选择客户产权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单位(需具备相应资质)。进行施工。在电缆管沟、接地网等隐蔽工程覆盖前,请及时通知供电公司进行中间检查;工程竣工后,请及时报验,供电公司将分别于5个工作内完成中间检查和竣工检验。 3、办结出件(装表接电):在竣工检验合格,签订《供用电合同》及相关协议,并结清业务费用后,供电公司将在5个工作日内为客户装表接电。业务费用的标准按照省物价局规定的价格标准执行。
办理条件福州市区(含鼓楼、台江、晋安、仓山、马尾区)的高压用电申请客户
需提交材料1、高压客户用电申请表(前期咨询环节营业厅领取); 2、原施工用电户号(无施工电应提供转供电户户号); 3、福建电力用户重要性等级申请表(前期咨询环节营业厅领取); 4、负荷性质自我认定表(含用电设备清单)(前期咨询环节营业厅领取); 5、《用电业务办理告知书(高压)》及《福建电力用户受电工程市场与监管信息系统使用告知书》收知单(前期咨询环节营业厅领取); 6、《客户申请信息公开确认函》(明确是否同意在“福建电力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监管信息系统”中公开申请信息、联系方式。)(前期咨询环节营业厅领取); 7、《自备电源新增(变更)安全告知书》收知单(前期咨询环节营业厅领取); 8、客户用电主体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0、项目批复(核准、备案)文件; 11、房屋产权证明或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当地政府对房产证明材料有明确规定的,按当地政府要求执行):建设工程(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只提供复印件,需加盖规划或房管部门公章;若上述三证均无法提供的应出具乡镇级及以上房管、土地规划部门出具的非违章建筑证明;若属承租地块还须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产权人出具的使用许可证明及出租方同意以承租方名义申请用电的授权书); 11、管线会议纪要及管线综合平面图复印件(福州市区客户需提供); 12、建筑总平图复印件; 13、用地规划红线图复印件1份; 14、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申请用电应提供环境评估报告; 15、煤矿客户还应提供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矿长资格证; 16、非煤矿山客户还应提供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安全资格证; 17、其他高危企业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18、需要开电费增值税发票的应提供国税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初勘费:120元;负控费:3000元;负控迁移费:1500元;临时接电费/高可靠性供电费: 10KV,架空及专线用户155元/kVA、35KV,架空及专线用户80元/ kVA(电缆线路按上述标准1.5倍收取)。《福建省供用电服务收费管理试行办法》(闽价[1994]公字297号);《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降低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有关收费的复函》(闽价函〔2014〕93号)及《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推广应用电力负荷管理装置的通知》(闽经贸电力[2004]240号);《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和高可靠性供电和临时接电收费问题的通知》(闽价[2006]534号)。
办理时限单电源40个工作日,双电源55个工作日(不含待客户时间)
办理机构(科室)供电营业厅
办理地址供电营业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2:00 14:30-17:30
联系电话95598
投诉电话95598
备注

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