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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复核收件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分类:福州办事攻略 发布时间:2016-08-25
事项名称交通事故复核收件
办理单位福州高速交警支队
事项编码FZ01GS-QR-001
事项类别行政确认
许可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办理程序事故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持《道路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身份证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收件当日送交支队审核,5日内通知各方当事人;不予受理的,5日内通知申请人。
办理条件事故当事人或及代理人持《道路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身份证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需提交材料事故当事人或及代理人持《道路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身份证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时限交通事故认定复核收件当日送交支队审核,决定受理的5日内通知各方当事人;不予受理的,5日内通知申请人。
办理机构(科室)市民服务中心福州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
办理地址1、福州高速一大队:仓山区城门镇潘墩路99号,0591-88039630; 2、福州高速二大队:高速快安收费站(右侧),0591-88626100; 3、福州高速三大队:福州西收费站(右侧),0591-22823919; 4、福州高速四大队:桂湖收费站(左侧),0591-86291156转817; 5、福州高速五大队:湾边大桥福州南收费站(左侧柳浪村),0591-22815934; 6、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高速违法处理窗口: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民服务中心二层,0591-83451234,公交路线:乘坐6、33、36、38、40、59、73、83路至仁德公交站 。
办理时间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全年除节日外,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夏季时调整为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联系电话0591-88039630
投诉电话0591-88039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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