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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机动车驾驶证换证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分类:福州办事攻略 发布时间:2016-08-25
事项名称境外机动车驾驶证换证
办理单位福州市公安局
事项编码FZ01GA-XK-0043
事项类别公共服务
许可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及其《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
办理程序户籍地或暂住地交警大队窗口受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复核---缴交考试费,预约考试---考试合格1个工作日后领证
办理条件(一)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交规)。申请准驾车型为A1、A2、B1、B2准驾车型的,还应当考试科目三。属于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申请的,应当按照外交对等原则执行。 (二)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外国人,有居留证件的应当向居留证件签发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没有居留证件但持有有效签证或者停留证件的应当向出具住宿登记证明的公安机关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应当向使馆、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内地居民、华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应当向居住、暂住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三)持有与我国签订互相认可机动车驾驶证协议国家的机动车驾驶证或者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按照协议规定或者外交对等原则免于考试。 (四)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年内完成科目考试。
需提交材料(一)《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1份。 (二)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境外机动车驾驶证是指外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核发的具有单独驾驶资格且非临时性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1、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还需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3、台湾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所持有的有效期三个月以上的公安机关核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4、华侨的身份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5、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旅行证件、居(停)留期为三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6、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四)《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1份。属于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申请的,按照外交对等原则执行。 (五)一寸白底彩照3张。
收费标准及依据科目一:80元;科目二:380元;科目三:100元;每个考试科目第一次补考免费,第二次补考收取该科目考试费50%的费用,第三次及以后补考每次收取该科目考试费30%的费用,直至考试合格为止;机动车驾驶证工本费10元/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1条,闽价费[2012]202号、榕价费[2012]25号
办理时限在考试成绩合格(不须考试的受理)1个工作日后领证
办理机构(科室)在户籍地或暂住地所属交警大队申请受理,再到支队车辆管理所预约考试、领证。
办理地址A、B类准驾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黄山村车辆管理所、鼓楼区西二环路河南社区南侧100米(省委党校往北)、台江区鳌峰路182号(桂景楼)、晋安区鼓山镇双福路33号(鼓山派出所内)、仓山区湖畔路6号、马尾区罗星路便民服务中心、闽侯县甘蔗街道墩园洲68号、闽清县梅溪镇溪口商贸大街192号、罗源县凤山镇凤南西路29号、连江县凤城镇西凤路连江汽车站旁、长乐市公安局2号楼办证大厅(龙景路)、永泰县樟城镇塔山路80号、福清市石竹街道龙塘村(清荣大道旁)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各交警大队上班时间:夏时制: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车辆管理所14:30-17:30);非夏时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车辆管理所14:00-17:30)
联系电话各县(市)、区交警大队办证大厅公布的咨询电话、车辆管理所83404988
投诉电话各县(市)、区交警大队办证大厅公布的咨询电话、车辆管理所83404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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