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变更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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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 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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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FZ01GA-JG-01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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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 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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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依据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 第七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以及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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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窗口受理---当场录入变更信息即为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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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1、机动车驾驶人包括但不限于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信息发生变化,以及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包括但不限于从业单位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2、在异地从事营运的机动车驾驶人不具有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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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材料 | 1、驾驶证、身份证明原件。
2、属于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或从业单位发生变更的,还需提交《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1份、从业单位出具的证明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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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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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当场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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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科室) | 驾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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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 | 1、各县(市)、区交警(交管)大队、福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
2、福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乘坐67路公交车到驾管所下车,或乘坐21、30、31、83、90、124、135、305、306、309、47、502、503路公交车,至排下站下车,向南步行200米至福峡路三环高架桥下左拐,顺三环高架桥步行500米。
3、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公交线路:6、33、36、38、40、59、62、73、83、89、136、171、306、505、513等至公交仁德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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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1、正常工作日,各交警(交管)大队上班时间:夏时制: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车辆管理所14:30-17:30);非夏时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车辆管理所14:00-17:30)
2、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全年除节日外,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夏季时调整为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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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83404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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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83404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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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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