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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补证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分类:福州办事攻略 发布时间:2016-08-25
事项名称机动车驾驶证补证
办理单位车驾管所
事项编码FZ01GA-JG-015-7
事项类别监督检查
许可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
办理程序窗口受理---缴交驾驶证工本费----当场领证
办理条件1、不具有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2、对申请人因包含但不限于户籍迁移、不在暂住地、居留地居住或者部队调动原因,无法提交居住、暂住、居留证明的,由申请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上写明原因后予以办理。 3、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需提交材料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1份。 2、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一寸白底彩照2张。 4、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1份(窗口提供样表)。 5、需要同时办理有效期满换证的,还需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1份。 若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福州市第二医院)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6、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业务,代理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收费标准及依据10元/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1条,(发改价格[2004]2831号);《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机动车牌证工本费和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5〕162号)。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办理机构(科室)驾管所
办理地址1、各县(市)、区交警(交管)大队、福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 2、福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乘坐67路公交车到驾管所下车,或乘坐21、30、31、83、90、124、135、305、306、309、47、502、503路公交车,至排下站下车,向南步行200米至福峡路三环高架桥下左拐,顺三环高架桥步行500米。 3、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公交线路:6、33、36、38、40、59、62、73、83、89、136、171、306、505、513等至公交仁德站。
办理时间1、正常工作日,各交警(交管)大队上班时间:夏时制: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车辆管理所14:30-17:30);非夏时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车辆管理所14:00-17:30) 2、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全年除节日外,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夏季时调整为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联系电话83404988
投诉电话83404988
备注机动车驾驶证补证,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补证,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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