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注销异议登记 |
---|
办理单位 | 福州市房屋登记中心 |
---|
事项编码 | FZ01FJ-QR-006-02 |
---|
事项类别 | 行政确认 |
---|
许可依据 | 1、《物权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
2、《房屋登记办法》第七十九条:“异议登记期间,异议登记申请人起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者驳回其诉讼请求的,异议登记申请人或者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可以持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相应的证明文件等材料申请注销异议登记。” |
---|
办理程序 | 受理初审、审核归档 |
---|
办理条件 | 1.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
2.异议登记期间,异议登记申请人起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者驳回其诉讼请求的,异议登记申请人或者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可以申请注销异议登记。 |
---|
需提交材料 | 1、异议登记申请表(注销);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持原件核对);
3、异议登记失效的证明(证明材料包括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未受理、驳回起诉、驳回诉讼请求或者其他不支持诉讼请求的生效法律文书;异议登记申请人主动申请注销异议登记的,可以不提交异议登记失效的证明,应缴回异议登记通知书原件)。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免费 |
---|
办理时限 | 当场办结 |
---|
办理机构(科室) | 福州市房屋登记中心 |
---|
办理地址 | 1、福州市房屋登记中心,地址:福屿路200号福州市房地产综合大楼三层;
2、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四层。
3、福州市房屋登记中心,公交站点:乌山西路或市教院附中或黎明站点下车走到福屿路200号,公交路线:122、311、158、323、125、307、308、318、4、10、86、87、97、18、65、132。
4、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公交路线:乘坐 6、33、36、38、40、59、62、73、83、89、136、171、306、505、513路等至公交仁德站。 |
---|
办理时间 | 1、福州市房屋登记中心:全年除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夏季时调整为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全年除节日外,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夏季时调整为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
---|
联系电话 | 0591-87525468;0591-87721639。 |
---|
投诉电话 | 0591-87540234 |
---|
备注 | 涉及单位的登记业务,请到市房屋登记中心(鼓楼区福屿路200号)受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