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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出生地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分类:福州办事攻略 发布时间:2016-08-26
事项名称变更出生地
办理单位福州市公安局
事项编码
事项类别行政确认
许可依据福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公安局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有关权限时限和程序的规定修订稿的通知》
办理程序本人或监护人(未满18周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直接办理。
办理条件参见“需提交材料”
需提交材料1. 公民要求更改出生地: a.原籍地派出所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 b.本人申请报告(未满18周岁由父母提出) c.《户口簿》。 2.对公民出生在国外,回国定居办理户口登记落户时,出生地填写错误的: a.本人申请报告(未满18周岁由父母提出) b.《户口簿》 c.县(市)、区以上的侨办证明。
收费标准及依据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工本费每本6元(集体户口簿每本40元)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办理机构(科室)变更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
办理地址变更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
联系电话0591-87842986
投诉电话0591-87840457
备注
标签: 变更 出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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