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户关系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事项名称 | 变更户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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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 福州市公安局 |
事项编码 | |
事项类别 | 行政确认 |
许可依据 | 福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公安局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有关权限时限和程序的规定修订稿的通知》 |
办理程序 | 本人或监护人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直接办理,户关系为“非亲属”的本人或监护人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提出申请,受理后逐级呈报审批。 |
办理条件 | 参见“需提交材料” |
需提交材料 | 1.本人或监护人申请报告 2.《户口簿》 3.《身份证》 4.《结婚证》 5.变更户关系的依据等相关材料。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工本费每本6元(集体户口簿每本40元);闽价(1997)费字218号 |
办理时限 | 材料齐全当场办理,户关系为“非亲属”的受理后逐级呈报审批。 |
办理机构(科室) | 变更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 |
办理地址 | 变更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夏令时: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非夏令时: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 |
联系电话 | 0591-87842986 |
投诉电话 | 0591-87840457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