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单位公积金汇缴、变更办事指南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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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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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FZ01GG-FX-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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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 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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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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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1、单位经办到福州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咨询窗口领取或登录福州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福州市住房公积金补缴、变更清册》、《福州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款书》。 2、单位经办携填写并盖章的业务表格到福州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承办银行窗口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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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1、汇缴 单位根据核定的缴存额按时、足额到公积金承办银行办理汇缴手续,不得逾期缴存或少缴。 2、变更 汇缴时有职工新增、转入、启封、封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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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材料 | 《福州市住房公积金补缴、变更清册》、《福州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款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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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 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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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当场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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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科室) |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受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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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 | 台江区高桥路69号福州市民服务中心三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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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夏时制: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周末正常开放服务)非夏时制: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末正常开放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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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91 - 12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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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0591 - 876708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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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汇缴时无变更无须填写《福州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款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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