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打印个人历年缴费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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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 福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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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FZ01RS-QR-0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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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 行政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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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依据 |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人社部令第14号)第四章第15条参保人员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个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保人员委托他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本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被委托人需持书面委托材料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需要书面查询结果或出具本人参保缴费、待遇享受等书面证明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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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1、本人办理:持身份证原件(市社保中心可自助机直接打印)
2、委托他人代办: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柜台办理(市社保中心可自助机直接打印)
3、单位代办:若参保单位有申请“CA数字证书”或“登录宝”可直接网络下载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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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在福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参保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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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材料 | 1、身份证原件
2、委托代办的双方身份证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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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 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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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当场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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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科室) | 市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市社保中心个人帐户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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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 | 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一楼(五一广场南侧高桥路69号)邮编350005
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大厦三楼(晋安区后浦路6号)邮编350014
市民服务中心:乘6、33、36、73、89、124、306路至公交仁德站下车往东走50米
市社保中心:乘92、97、69、73、70、7、27、107、115路至肿瘤医院车站下车往西走右拐后浦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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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市民服务中心:周一至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夏时制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市社保中心: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夏时制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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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2333、87305925、83929102、86211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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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87305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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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在福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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