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申请增驾两轮摩托车驾驶证

申请增驾两轮摩托车驾驶证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分类:福州办事攻略 发布时间:2016-08-25
事项名称申请增驾两轮摩托车驾驶证
办理单位福州市公安局
事项编码公共服务
事项类别FZ01GA-XK-0043
许可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
办理程序到具有培训资质条件的驾校报名培训——-在规定时限后依次进行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的考试——科目三考试成绩合格后凭本人身份证和预约凭证在1个工作日后到领证窗口取证
办理条件一、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两轮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二、申领两轮摩托车准驾车型的人在暂住地居住的,可以在暂住地提出申请;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提出申请; 三、申领增加两轮摩托车准驾车型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年龄条件:   申请增加两轮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应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二)身体条件:   1、身高:无限制;   2、视力:申请增加两轮摩托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6、下肢:运动功能正常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1、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神经系统疾病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2、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4、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5、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6、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7、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8、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需提交材料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1份; 2、机动车驾驶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外地市人需暂住证、现役军人需提供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境外人员需提供境外人员居住证明; 5、《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1份; 6、一寸白底彩照10张。
收费标准及依据科目一:80元;科目二:380元;科目三:100元;工本费10元/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1条,发改价格[2004]2831号、摩托类按照闽价费[2009]82号、榕价费[2007]48号
办理时限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合格当日领证
办理机构(科室)申请摩托车类驾驶证的到县(市)交警大队考试
办理地址县(市)交管大队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夏时制: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车辆管理所下午14:30-17:30);非夏时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车辆管理所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各交巡警(交管)大队办证大厅公布的咨询电话、福州车辆管理所83404988
投诉电话各交巡警(交管)大队办证大厅公布的投诉电话、福州车辆管理所83404988
备注

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