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事项名称 | 缴纳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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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 福州市公安局 |
事项编码 | FZ01GA-SF-0035 |
事项类别 | 公共服务 |
许可依据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90号) |
办理程序 | 申请人凭受理凭证提出申请—窗口受理收费—开具非税票据 |
办理条件 | 窗口业务受理之后 |
需提交材料 | 凭受理凭证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1条,闽价费[2012]202号 |
办理时限 | 当场办结 |
办理机构(科室) | 县(市)交管大队;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黄山车管所 |
办理地址 | 县(市)交管大队;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黄山车管所 |
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夏时制: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车辆管理所下午14:30-17:30);非夏时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车辆管理所下午14:00-17:30) |
联系电话 | 各交巡警(交管)大队办证大厅公布的咨询电话、福州车辆管理所83404988 |
投诉电话 | 各交巡警(交管)大队办证大厅公布的咨询电话、福州车辆管理所83404988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