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工伤保险参保单位注销结算 |
---|
办理单位 | 福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 |
---|
事项编码 | FZ01RS-QR-010-5 |
---|
事项类别 | 行政确认 |
---|
许可依据 | 1、《社会保险法》 第七章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依法终止的,应到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2、《工伤保险经办规程》(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二章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填报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经办机构为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
---|
办理程序 | 受理(初审):窗口受理人当场审查提交材料是否齐全,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出具初审意见,报复核
核准(审批):审批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核准决定 |
---|
办理条件 | 正常参保的单位 |
---|
需提交材料 | 1、《工伤保险注销结算登记表》
2、注销工伤保险申请报告
3、地税注销受理通知书或地税税务事项通知书
4、《参保单位养老、工伤保险减员申报表》
5、应缴清当月工伤保险费且无历史欠缴费用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免费 |
---|
办理时限 | 当场办结 |
---|
办理机构(科室) | 市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市社保中心工伤保险科 |
---|
办理地址 | 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一楼(五一广场南侧高桥路69号)
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大厦三楼(晋安区后浦路6号)
市民服务中心:乘6、33、36、73、89、124、306路至公交仁德站下车往东走50米
市社保中心:乘92、97、69、73、70、7、27、107、115路至肿瘤医院车站下车往西走右拐后浦路 |
---|
办理时间 | 市民服务中心:周一至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夏时制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市社保中心: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夏时制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
---|
联系电话 | 12333、87305925、83929102、86211867 |
---|
投诉电话 | 87305907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