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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保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外关系转出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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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6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 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0〕136号)......
- 参保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外关系转入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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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6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 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的通知》(闽政办〔2010〕136号)......
- 参保职工养老保险费政策性补缴年限及标准确认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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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6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社部令第13号)第二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2、《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新参保企业及其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闽政办〔2001〕231号)第二条第一款:在职职工应补缴的年限为:职工参保前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可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减去按省有关规定可计算为视同缴费的工作年限。......
- 在职参保人员死亡个账发放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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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61、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颁布实行的公告》(闽人大常〔1997〕036号) 2、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出国定居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有关问题的意见》(闽劳社〔2002〕文486号)......
- 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给付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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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61、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参加养老保险全省统筹企业职工缴费年限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劳社〔2001〕101号) 2、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方法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2006〕24号)......
- 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足15年基本养老金一次性支付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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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61、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颁布实行的公告》(闽人大常〔1997〕036号) 2、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出国定居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有关问题的意见》(闽劳社〔2002〕文486号)......
-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政策性补缴年限及标准确认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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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6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社部令第13号)第二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2、《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新参保企业及其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闽政办〔2001〕231号)第二条第一款:在职职工应补缴的年限为:职工参保前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可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减去按省有关规定可计算为视同缴费的工作年限。......
- 参保人员错误数据 (缴费费性月数) (社会保障码、姓名)(重复缴费)修改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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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61、《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闽常〔2000〕28号)第二十一条 各级社会劳动保险机构应按照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障号码,为每个职工和城镇个体劳动者,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户对帐单每年定期发给职工和城镇个体劳动者。企业、职工和城镇个体劳动者有权向社会劳动保险机构查询。 2、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地税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劳社文〔2007〕96号)第三条个人账户的结转。 3、《工伤保险经办规程》(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十六条 参保人员或者用人单位对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存在异议时,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核查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进行复核,确实存在错误的,应当改正。......
- 开具参保及养老金收入证明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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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6《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人社部令第14号)第四章第15条:参保人员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个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保人员委托他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本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被委托人需持书面委托材料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需要书面查询结果或出具本人参保缴费、待遇享受等书面证明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提供。......
- 工伤保险参保单位注销结算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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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61、《社会保险法》 第七章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依法终止的,应到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2、《工伤保险经办规程》(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二章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填报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经办机构为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 工伤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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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6《工伤保险经办规程》(人社部发〔2012〕11号)第二章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用工情况发生变更时,需填报《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登记变动申报名册》......
- 工伤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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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经办规程》(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二章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填报《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登记部门为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 工伤保险参保人员缴费基数变动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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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6《社会保险法》第四章第三十四条 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 工伤保险参保职工增减员变动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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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6《社会保险法》第四章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
- 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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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6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第三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2、《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附件2《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试行)》。 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的通知》(闽政办〔2010〕136号)第七点:重复缴费期间的缴费工资未超过当地社平300%的予以合并计算,超过300%以上的部分相应的个人帐户储存额退还本人,且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
-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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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61、《关于颁布实行〈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的公告》(闽人大常〔1997〕036号)第一章第三条:企业、职工和城镇个体劳动者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鼓励企业建立补充养老保险,提倡职工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 2、《关于印发〈福建省基本养老保险代收代缴窗口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劳社〔2002〕414号)第四条:缴费窗口的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内容包括:参保登记、接续保险关系、缴费申报、缴费核定、保险费代收、缴费记录管理、个人账户管理、保险关系转移、待遇报批等。......
- 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前档案(预约)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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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6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第二条第二点: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
- 参保职工统筹内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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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6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第三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2、《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附件2《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试行)》。 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的通知》(闽政办〔2010〕136号)第七点:重复缴费期间的缴费工资未超过当地社平300%的予以合并计算,超过300%以上的部分相应的个人帐户储存额退还本人,且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 参保职工统筹内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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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6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第三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2、《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附件2《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试行)》。 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的通知》(闽政办〔2010〕136号)第七点:重复缴费期间的缴费工资未超过当地社平300%的予以合并计算,超过300%以上的部分相应的个人帐户储存额退还本人,且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 参保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前89-95缴费年限确认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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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61、 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劳动局等部门关于《福建省国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政〔1994〕9号)第四条缴费年限按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累计计算 2、 关于贯彻《福建省国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闽劳险〔1994〕013号)第三条缴费工资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