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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城市困难家庭医疗救助申请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分类:福州办事攻略 发布时间:2016-08-26
事项名称福州市城市困难家庭医疗救助申请
办理单位医保中心
事项编码FZ01MZ-JF-0014
事项类别行政给付
许可依据《福州市城市困难家庭医疗救助试行办法》(榕政办[2008]59号文)
办理程序实行“一站式”服务制度,低保对象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看病后,可在医院直接结算报销;个别“一站式”服务制度还未健全、完善的地方,可携带低保证、病历、医院帐单到医保中心报销。
办理条件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即老地下党员、老游击队员、老接头户、老交通员、老苏区乡干部); 3、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及分散供养的“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人员; 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二级(含)以上重度残疾人。
需提交材料低保证、病历、医院帐单
收费标准及依据无收费
办理时限及时办理
办理机构(科室)医保中心
办理地址古田路劳动大厦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15:00—18:00 (夏季)
联系电话87809089
投诉电话0591-87809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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