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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的公司股权出质撤销登记 详细办事流程攻略_福州办事

分类:福州办事攻略 发布时间:2016-08-25
事项名称外商投资的公司股权出质撤销登记
办理单位
事项编码FZ01GS-QR-0004
事项类别行政行政确认权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
办理程序申请人将持有福州市工商局窗口领取(或从网上下载)并填写完整的《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书》及其他有关资料,递交到福州市工商局外资分局受理窗口,注册官认真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即做出受理、不受理决定,材料齐全的发给《股权出质撤销登记通知书》;材料不齐全的发《缺件告知单》。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办理条件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应当申请办理撤销登记。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可以由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
需提交材料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书》; 2、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文件;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机构(科室)福州市工商局外资分局
办理地址福州市五四路358号福州市工商局服务大厅(省工商局办公楼一层)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3:00—5:00(夏) 下午 2:30—4:30(冬)
联系电话0591-87760775
投诉电话0591-83354069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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