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开具参保及养老金收入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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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 福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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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FZ01RS-QR-0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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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 行政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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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依据 |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人社部令第14号)第四章第15条:参保人员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个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保人员委托他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本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被委托人需持书面委托材料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需要书面查询结果或出具本人参保缴费、待遇享受等书面证明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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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申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行动不便者可由家属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窗口初审
审核:查询系统核心平台是否有无参保或退休金金额。
办理:开具无参保证明或退休金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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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无参保人员或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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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行动不便者可由家属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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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 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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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当场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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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科室) | 市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市社保中心个人帐户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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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 | 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一楼(五一广场南侧高桥路69号)
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大厦三楼(晋安区后浦路6号)
市民服务中心:乘6、33、36、73、89、124、306路至公交仁德站下车往东走50米
市社保中心:乘92、97、69、73、70、7、27、107、115路至肿瘤医院车站下车往西走右拐后浦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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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市民服务中心:周一至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夏时制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市社保中心: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夏时制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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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2333、87305925、83929102、86211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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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87305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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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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